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企业全面了解、科学选用智能建造技术和产品,加快智能建造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决定组织征集第一批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并将委托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评审,经认定后公布,向智能建造试点地区和项目推荐。
通知明确,此次征集类别包括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工程设备、自主可控数字化设计软件、部品部件智能生产线以及智慧施工管理系统。
通知要求,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应是技术和产品成果持有单位或案例服务对象,申报案例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案例应充分体现智能建造特点和优势,具有较强创新性,实施效果良好,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每省(区、市)报送的推荐案例总数不超过20个。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案例的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工作,于2021年4月15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推荐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寄送部建筑市场监管司,逾期不予受理。
来源: 《中国建设报》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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